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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双生谷起步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光明路(龙泽路-大枫路)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2-11-23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2-2 58

项目名称

安庆双生谷起步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 - 光明路(龙泽路 - 大枫路)设计

招标人名称

安徽双生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 11 月 22 日 0 9时 0 0分

公示时间

2022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年 11 月 25 日 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叶先生

监督人员

王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633300 .00 元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赵杉,证书名称: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13330920/20191002031000000/AY16420098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业绩 及奖项

设计 人业绩:

1、 济南市春暄路(春秀路至经十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 启东市紫薇中路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

1 、中环线浦东段(军工路越江隧道 - 高科中路)新建工程 2标段在二〇一九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中获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50000 .00元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王军,证书名称: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G330034337/20201002034000000257/AY19320153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业绩 及奖项

设计人业绩:

1 、 2022 年城区路网提升工程 - 茶岭西路、高河安置区支路道排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 安徽大渡口经开区永庆路、衡山路、乐山路和武夷山路建设工程 - 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奖项:

1 、《安庆市皖江大道改建工程(龙眠山路 - 规划一路)》被评为 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33000.00元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伍亚光,证书名称: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0C2050157/20191002031000017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资质

业绩 及奖项

设计人 业绩:

1、 康桥东路(御秀路 -张东路)改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新塘港路(珠溪路 -港周路)新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

1 、凌空路 - 迎宾大道立交改建工程在 2020 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中获优秀市政公用工程三等奖。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及 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 0556-599116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991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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