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0 20:24:3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补遗(01号)
各投标人,因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现决定对本项目补遗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条款中项目负责人注:“(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调整为:“(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未体现的,还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行政备案文件(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增加红线图。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