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新地中心3号楼1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SS-ZC-24006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并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新地中心3号楼1606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2751773002@qq.com获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新地中心3号楼1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新地中心3号楼1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21万元
1、供应商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请供应商将现场报名须携带的材料的扫描件及所投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 2751773002@qq.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拨打电话024-23377681和工作人员确认。代理机构进行领取确认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供应商,登记成功。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路2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8712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3号楼1606室
联系方式:王淑云024-23377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淑云
电 话: 024-2337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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