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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8-31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89fcefb7-4ec4-4fa1-810b-589b5eff5e54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1.0% 贷款 79.0% 外资 % 89fcefb7-4ec4-4fa1-810b-589b5eff5e54
建设规模: 50027.52㎡ 89fcefb7-4ec4-4fa1-810b-589b5eff5e5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8-29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施云涯
办公电话: 0883-303095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彭杨秋
办公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移动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220309001001
标段名称: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0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21 09: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厅(云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439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规划用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131800.86㎡,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1200套。项目由1#地块2#地块组成。1#地块用地面积约48.25亩,2#地块用地面积约26.79亩,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内12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同步配套商业、社区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公共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地下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以规划最终确定的红线范围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县爱华镇新城坝片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其他: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 (3)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1)勘察单位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2)设计单位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单位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指单个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由具备勘察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包含在建或已完成工程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金额(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至2021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须附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7、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若为专职安全员的,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无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相关查询结果。 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相关承诺。(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再次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9-21 09:0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 2022-08-26 11:39:14
2 招标公告扫描件.pdf 2022-08-26 11:34:50
3 DRmNS0wZDU2YWU0ODZmYjQmYW1wO3Rva2VuPTVmN2MyNmI2LWY5NWEtNGNiOS05OTRhLWUwYzNhNTgxOTg0Nw== title=点击打开链接> 5、招标公告.docx 2022-08-26 11:41: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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