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行审投资审字〔2022〕55号、怀行审招核〔202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产业园区本项目园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01297.78m2,约301.95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0519.10m2,总建筑面积为209335.10m2,主要包括生产区、研发区及生活区,具体内容如下:①生产区:轻型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1066m2;联排加工厂房建筑面积21441m2;双拼小型厂房建筑面积8784m2;独栋大型厂房建筑面积5574m2;独栋小型厂房建筑面积18063m2;特型厂房建筑面积12436m2。②研发区:多层研发厂房建筑面积70343m2。③生活办公区:办公及其配套、产业展示招商中心、会议中心、餐厅建筑面积26685m2。④地下人防、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4890m2。⑤附属用房53.1m2。(2)基础设施配套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总用地规模为67500m2,约101.25亩,包括经一路336.4m,友谊大街850.9m,锦绣大街860.5m,建设道路工程、配套雨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2.1.2工程地点: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应急产业园友谊大街南、迎宾大道西、锦绣大街北、规划经二路东。2.1.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施工计划总工期:2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等)、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1)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且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注:上述业绩要求(1)、(2)满足一条即可)。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3)勘察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5 00:00 至 2022-08-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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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怀安县左卫镇经济集聚区产业服务中心E区 | 地址: | 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761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景献军 | 联系人: | 韩滢 |
电话: | 13903239764 | 电话: | 0313-59803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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